在《路加福音》9:49–50 中,我们看到一段相当耐人寻味的记载。约翰看见有一个人奉基督的名赶鬼,就去阻止他,并告诉主这样做的原因是那个人“没有跟从我们”。这里的“跟从”是一个做门徒用语,意思是那个人并不属于门徒的核心圈子。 这段对话紧接着门徒之间关于“谁最大”的争论(路9:46)。主告诉门徒,若想成为大,就必须奉基督的名接纳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就像祂所举例的那个孩子一样。 路加希望我们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理解。在耶稣告诉门徒:凡是奉祂的名接纳这些微不足道之人的,在祂的国里就是大的之后,第 49 节一开始就是:“约翰说…”约翰是在某种程度上回应耶稣刚刚的教导。 那个赶鬼的人正是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我们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是在“奉基督的名”服事(49 节)。而门徒被吩咐要“为基督的名”接纳像他这样的人(48 节)。 约翰和其他门徒正在争论他们当中谁在天国里最大。而这个人,正是他们若想成为大,就应当接纳的那种信徒。相反,他们却禁止他继续所做的事——禁止他服事主,这恰恰与“为基督的名接纳他”完全相反。 然而,基督却接纳一切为祂做工的信徒,不论他们看起来多么微不足道。当耶稣用孩子作比喻时,祂把孩子拉过来,“叫他站在自己旁边”(47 节),表示孩子与主亲近。后来耶稣提到这个赶鬼的人时,说他是“站在我们这边的”(50 节)。这同样是在表达:这个人是在主的身边,做着主的工作。 这件关于那位无名之人的事件,所揭示的一个重要教训是:作为信徒,我们很容易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门徒们关心的是他们当中谁会成为最大的那一位。若约翰明白主关于服事那些微不足道之人的教导,那么他提起这位无名之人,很可能是在寻求澄清——主当然不可能是要约翰和其他门徒去接纳、去服事一个并不属于他们团体的人吧。 这个人是在跟随主的,他是一个门徒,是站在主身边的人。门徒们不但不该拦阻他,反而应当鼓励他。 而这里有一个我们很容易忽略的教训:门徒们渴望在天国里为大,那么他们也应当盼望这位无名之人同样为大。 作为明白奖赏重要性的信徒,我们有时会错过这一关键点。渴望在基督的国度里为大,这是一个敬虔的愿望;但我们的祷告也应当是,愿我们身边的信徒同样与基督一同作王。 就像当年的门徒一样,我们可能过于关注自己个人的属灵进展,而忽视了周围人的属灵光景,甚至在无意中伤害了别人的属灵成长。他们本不该禁止那人服事主,而应当接纳他,正如基督接纳了那个孩子,也接纳了这位无名之人。 让我们为生命中的信徒祷告,求神使他们在神的国里为大;也让我们尽己所能,使这一切成为现实。当主再来时,祂必赏赐这样的心态。
曼德拉效应是一种现象:大量人坚信某件事情发生过,但实际上却从未发生。它的名字来源于一种虚假但广泛存在的信念——认为纳尔逊·曼德拉在上世纪 80 “关于曼德拉效应有许多例子。人们坚称大富翁游戏里的富翁戴着单片眼镜(他没有),水果牌(Fruit of the Loom)的商标里有个丰饶角(从来没有过),汉尼拔·莱克特向克拉丽斯问候时说的是 ‘你好,克莱斯’(Hello, Clarice)(其实他说的是 ‘早’(Good morning)。我们还会在皇后乐队的《我们是冠军(We Are the Champions)》结尾自动补上 ‘世界的’(of the world!)(这句在录音室版本里并不存在)。” 你是否听过这些来自电视剧或电影的著名台词? • “露西,你有些事得解释清楚!” 里奇·里卡多确实说过类似的话,但在《我爱露西》中,从未出现过这句完全一模一样的台词。 • “只要你建好了,他们就会来。” 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原台词是:“他会来。” “曼德拉效应”令人不安的地方在于,人们会坚信自己记得一些并不真实的事情。这证明了:当某件事被反复提及到一定程度时,它就会在我们的脑海中取代真实的事实。 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在上帝的话语上。举例来说,很多人引用《以赛亚书》时会说:“狮子必与羊羔同卧。”这句话无处不在——出现在讲道中、诗歌里、绘画作品中,甚至彩色玻璃窗上。但以赛亚其实从未这样说过。他真正写的是:“豺狼必与羊羔同居……”(以赛亚书 11:6)。直到这一节的后面才提到狮子:“豹子要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 为什么我们把“豺狼”换成了“狮子”呢?也许是因为“狮子与羊羔”读起来更顺口(英文有悦耳的头韵)。或者,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更喜欢这种强烈的对比。这只是一个小例子,有些人或许会认为这并不影响教义,而且即便不是逐字引用,也反映了经文的含义。然而,这种想法其实是一个危险的滑坡。群体记忆的偏移已经渗透进整个神学体系,塑造了人们以为上帝说过的内容,以及他们如何去跟随祂。 再来看这句话:“唯独因信得救,但使人得救的信心绝不会是单一的。”这是对《雅各书》2:20 的一种曲解。经文部分内容是:“……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许多人错误地引用雅各的话,声称他的意思是:如果你不行善,就不能得救。这节经文被无数次滥用。然而,雅各并不是在谈论永恒的救恩;他讨论的是“是否有用”,而不是“称义”。但“主权救恩神学”(Lordship Theology)却把这节经文扭曲成了检验人是否拥有永恒救恩的标准。结果就是,整整一代信徒活在惧怕之中,不断向内寻找“证明”,而不是仰望基督、相信祂赐下永生。 […]
评论者们对史蒂夫的每个问题看到两个可能的答案。 关于什么是被托付的,或存放给神的,一些人说它是神托付给保罗的福音职事。其他人说它是保罗托付给神的福音职事。 关于那日,一些人(例如,廷代尔系列中的格思里)认为它指的是白色大宝座审判,其他人(例如,希伯特在他关于《提摩太后书》的注释中)认为是基督的审判台。 希腊文可以相当生硬地被翻译成这种方式:”因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并且我确信祂能够保守我所存放的直到那日。” ‘我所存放的’最自然地指的是保罗存放或托付给神的东西。如果保罗指的是神存放给他的东西,他不太可能用这种方式表达。 所讨论的那日不可能是白色大宝座审判,因为信徒们不会在那里被审判(约5:24)。信徒们将在基督的审判台被审判(林后5:9-10)。格思里似乎持有在基督教圈子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即只有一个末世审判,并且每个人的永恒命运将在行为的书卷被检查之后,在白色大宝座审判时被宣布。 被翻译为‘托付’的词是parathēkē。它在新约中另外两次使用都在给提摩太的信中。在两种情况下,保罗都在谈论神所托付给提摩太的(提前6:20; 提后1:14)。 然而,在新约中有许多经文使用同义的语言来指我们为了将来的奖赏托付给神的东西。在太6:19-21中,主说我们要”积攒财宝在天上。”也就是说,我们把财宝托付给祂,让他照看直到审判台。在彼前4:19中,保罗说我们要在”行”善中把我们的生命托付”给祂”,以便我们可以在来世与他一同掌权(见霍奇斯,《彼得前后书和犹大书》,第19-20页,59页)。 保罗在腓4:17中说,“我并不求什么馈送,所求的就是你们的果子渐渐增多,归在你们的账上。”所有信徒都有一个永恒退休账户。无论我们存放什么在哪里(假设我们的动机是正确的)都将得到高度奖赏。 另见路8:11-15;19:16-26;林前3:10-15;9:24-27;林后5:9-10。 许多年前,我收到一份礼物附带一张便条:“我不能带着这个走,所以我把它提前送出去。” 保罗把他的整个生命和职事托付给基督。他知道他将在审判台得到丰厚的报偿,“因为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8:18)。 ___ 鲍勃·威尔金(Bob Wilkin)(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硕士,博士)恩典福音派协会(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创始人及执行主任,聚焦恩典电台(Grace in Focus Radio)联合主持人。他同妻子莎伦(Sharon)住在德州高地村(Highland Village, TX)。鲍勃最新的书有《在一百节经文中的“单凭信心”(暂译)》(Faith Alone in One Hundred Verses)和《回转来活:悔改的力量(暂译)》(Turn and Live: […]
我在神学院学过传福音,当时是由一位非常知名的神学家和一位职业布道师老师教导我的。但无论是哪一个,他们都没能给出 “一个人永远得救” 需要做什么事情 —— 说得清楚明白。 前几天,萨姆(Sam Marr,自去年十月起就在GES)拿给我看一篇关于传福音的杂志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一名神学院教授,他每年都开设“传福音与护教学”的课程。换句话说,他在传福音方面是个专业人士。 这篇博客将聚焦于那些关于传福音中“错误”或“容易让人混淆”的说法。 那篇杂志文章标题就叫《传福音》(Evangelism)。作者在文中引用了二十四处圣经经文 —— 可惜没有逐句引用原文 —— 并仅用了五、六行文字说明,说明如何借这些经文来传福音。接下来,我挑出其中四处他的“说明”进行分析。 关于 《约翰福音》 3:16,他写道:“福音的宣讲必须包含四个不可缺少的要素:神的真实存在;使人与神隔绝的人类的罪;基督的赎罪工作;以及对信心的需要。这节最著名的经文涵盖了这四个要素。今天你要把这节话的福音信息分享给谁呢?”i 然而,事实上他所说的四个要素中,有两项在《约翰福音》 3:16 里根本没有明说。那节经文里,主并没有提到“人类的罪”,也没有提到“祂的赎罪工作”。 我觉得很遗憾 —— 那作者竟然漏掉了《约翰福音》 3:16 中真正的关键要素:信,耶稣以及永生。虽然他提到“信心”,却没有指出是“对耶稣的信心”,也没说“信心是为了得永生”。 《 使徒行传》 2:38–39。看到这节经文被列在那个清单中时,我感到很惊讶。因为这是 Church of Christ […]
我们教会停车场的中心长着一棵大树,直到这周,一直为车辆提供着巨大树荫,让我们的爱车免受烈日灼烧。 我来这这间教会已经17年了,那棵树就一直在那。对我来说,这树既美丽又健康。但我根本不懂树。上周天去教会的时候,树就躺在地上,树干裂了一个大口子。 我寻思肯定是飓风经过,但实际上是那棵树自己倒了。那些对树有研究的人能从树干里面腐蚀的情况找到原因。其实,这树已经这样好多年了。我当时也很震惊。 这个教训就是你没法通过书的封皮来认识一本书。事情的外在并不总是反应其实质。主在启3:17也说过一样的道理。他在那里对老底嘉教会讲话。他们觉得自己富有,“一无所缺”。我觉得这间教会应该有一些有钱的信徒。因为早期教会都是在家聚集,老底嘉教会可能在信徒的家里聚集,而这些家庭在社区中是受人尊敬的。有可能他们是当地政府的一部分。那是间舒适的教会。 从外在来看,一切都很好。但是主却说这间教会成员是“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他指的是他们的属灵状态。他们很像在停车场的那棵树。从外在观察来看,没法深入了解,教会看起来很棒。观察者应该得出结论,这间教会对老底嘉这座城市有重要的影响力。 但当来到内部,属灵的现实是他们败絮其中。他们是信徒,但却缺少与神的亲密关系。他们没有与神相交。神要让他们除去自己的腐败,从爱世界的罪中回转。他们应该追求一个健康的属灵的状态,与神合一。如若不然,主要把他们从他嘴里吐出去。也就是他们的属灵成熟的状态是让人作呕的。若要继续如此,主会管教他们。他们会成为属灵上无用之人。横卧在我们教会停车场的那棵大树就是他们与神关系亲密程度的最好写照。 这让我想到两点对今天信徒的应用。一间教会可以外在美好。可以是宏伟的建筑,众人的聚集,活跃的青年和音乐场景。但如果没有教导纯正的教义,如果人们没有对这样的教导回应,那只能是外面开起来光鲜,内在早已腐蚀。 类似的情况可能出现在个人景况之中。一位信徒可能参加教会又活跃的其中。但如果他没有对神的话感兴趣,他也就像我们停车场的那棵树。一位信徒也可能是严格的律法主义者,外在展现出成熟的属灵生命。但是却不与神的相交,因为他里面没有被圣灵反转。 我们的情况如何?我们参加的教会如何?我们是像停车场的那棵树一样吗,像老底嘉教会一样?发现外表光鲜的大树本质的真相是有点让人伤感的。当他在基督审判台前查看我们树干内在的时候,让我们求神帮我们远离像那树一般的景况。
如果我们忠于圣经,就会认识到“得救(saved)”和“救赎/救恩(salvation)”这两个词的含义是很灵活的。它们可以指不同类型的得救。GES(恩典福音协会)发表了许多文章,指出这两个词在新约中被以多种不同的方式使用。 有时,这会造成问题。许多福音派信徒几乎会自动假设,圣经中只要出现 “得救(saved)” 或 “救赎(salvation)”,就一定指的是从永恒的地狱中得救。如果你指出这些词在新约中常常意味着别的内容,他们就会认为你是异端。 本不应该这样。即使在英语中,我们也会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这些词。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肖申克的救赎》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片中有一个角色是贪腐、残忍的监狱长霍顿(Horton)。他为了保全自己的财务利益甚至谋杀了一名威胁到他的人。而霍顿同时还是当地教会里一个自以为义的执事。 安迪是名囚犯,霍顿利用他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霍顿送给安迪一本圣经,并鼓励他阅读,因为“救赎就在其中(salvation lies within it)”。霍顿并不知道,安迪得到了一个类似小型鹤嘴锄的工具。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安迪用它挖出了一条通向监狱外的隧道。最终,安迪获得自由。 在那二十年里,安迪把小鹤嘴锄藏在他的圣经里。逃狱之后,霍顿打开安迪的圣经,看到工具在书页中挖出的轮廓。安迪留给霍顿一张纸条:“你说得对,典狱长,救赎就在其中(salvation lies within)。” 霍顿和安迪都使用了 salvation(救赎) 这个词,但他们指的却完全不同。霍顿的意思是:如果安迪阅读圣经,他就能从地狱中得救。而安迪的意思是:那把在圣经中藏了二十年的小鹤嘴锄会带来他从监狱中的“救赎”。安迪的圣经里,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的“救赎”! 新约也以类似的方式使用 “得救(saved)” 和 “救赎(salvation)” 这两个词。在《使徒行传》16:30 中,一位狱卒问保罗:“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当保罗告诉他要信主耶稣基督时,他的意思是:信基督会使这个人从火湖中得救——也就是脱离永恒的审判。 但在《罗马书》5:10 中,保罗以另一种方式使用这个词:信徒因基督的死已经被称为义;现在,信徒可以因基督的生命而得救。保罗接着解释:这种“得救”是从罪的权势中得释放的救赎。信徒不再必须被罪的力量所囚禁,因为复活之基督的能力住在他里面(罗 6:22)。既然基督是活着的,信徒就能够获得释放。 因此,保罗以不同方式使用 “得救(saved)” 这个词。对于像腓立比狱卒这样的非信徒,他使用这个词的方式就像电影中霍顿的理解——指的是从火湖中得救。但当保罗对已经从火湖中得救的人讲话时,他的用法更接近安迪的理解——指的是从罪的权势中得释放。信徒已经经历了从火湖中得救,将永远在基督的国度中与主同住。而在今生,借着住在我们里面的复活之主的大能,我们还能经历另一种救赎:从罪的捆绑中得释放。后一种救赎在新约中非常突出。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当安迪从监狱逃脱并获得自由时,他伸开双臂向着天空。雨落在他身上,而他的脸上洋溢着喜悦。二十年来,他从未这样感受过雨。他正在享受他的“救赎”。 作为信徒,我们已经拥有了从地狱中得救的救赎。愿我们也追求那救赎之喜乐。就是借着靠圣灵而行的生活所带来救赎的喜乐。
“圣灵的果子”(希腊文 karpos,在这两处都是单数形式)这一表达在圣经中仅出现两次——分别在《加拉太书》5章22节和《以弗所书》5章9节。 其他类似的表达包括: 如果没有人告诉我们“圣灵的果子”是什么意思,我们大概会把它看作一个相当简单、容易理解的表达。它指的是圣灵在我们里面所结的果子。我们只需要查考上下文以及圣经其他地方的教导,就能明白这果子是如何在我们生命中显明出来的,以及这果子到底是什么。单就这个表达本身来说,其实非常简单。 然而遗憾的是,许多牧师和神学家却把这个简单的词语,变成了一种关于基督徒生活的“奥秘”。于是,对于“圣灵的果子”究竟是什么,以及信徒如何得着这果子,便产生了许多混乱与误解。 在一篇发表在 LifeTrainingCounseling.org 网站上的文章《圣灵的果子是单数形式》(The Fruit of the Spirit Is Singular)中,大卫·拉尔斯顿(David Ralston)提出,那些“心里有圣灵的人”,必然会显出圣灵的果子。他进一步补充说:“如果圣灵确实在我们里面,那么我们就应该看到这个事实的证据——即‘果子’全部特征的存在……不是一两种特质,而是全部九种。”(原文这里) 加尔文主义者或许会这样理解这个概念,因为在加尔文主义的神学框架中,所有“真正的信徒”都会在信心和善行上持守到底,直到死亡。 伊妮德·欧娅(Enid Oa)在网站 TheGospelCitizen.com 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圣灵的果子》(The Fruit of the Spirit)的文章。她认为,那些在自己身上看到这果子的人,是“越来越多与圣灵互动的人”(原文这里)。 她的解释带有一定的灵恩派(charismatic)色彩,也可能反映出某种亚米念派(Arminian)倾向。 关于这果子的三个关键点是: 这些美德是群体性的。如果你的教会正在行在自由中——这正是《加拉太书》第5章的主题——那么这九种美德就会显而易见。请注意,这九种特质都是群体性的。我们没有看到诸如祷告、鼓励他人、承认基督、奉献、默想、读经等由个人单独完成的行为;相反,这些美德是群体共同经历的。 这正是圣灵在行在自由中的信徒群体里所结出的果子。 以下是霍奇斯(Hodges)对《雅各书》3章18节的解释: 那种按照第17节所描述的方式行事的人,属于“使人和睦的人”之列……他的行为(即他的“种子”)最终结出的果子是义,因为当信徒彼此和睦相处时,公义就在他们中间成长并昌盛。考虑到雅各对于会众内部和平的关切(参见4:1–3),很可能“在和平中”(in peace)这一短语实际上是修饰“义的果子”(the fruit of righteousness),而不是像《新国际版圣经》(NIV)那样修饰“撒种”(sown)。也就是说,这节经文应当理解为:“在和平中所结出的义的果子,是由……所撒下的。” 重点在于:这种公义是在和平的氛围中得以经历的,当那使人和睦的人完成了他撒种的工作之后,教会中就会收获这义的果实。 […]
恩典派信徒最常引用的经文之一是哥林多后书5章1节,保罗在其中说到,所有信徒都必须显露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在那里,每一位信徒都将因善行而得赏赐,或因所行的不义而失去奖赏。 这节经文之所以深受“唯独恩典”信徒的喜爱,是可以理解的。它清楚地表明,我们的行为与得着永生无关;相反,我们的行为决定了在国度中所能得到的赏赐。这节经文成为激励人过敬虔生活的强大动力。 我常常引用这节经文。然而,最近我注意到其中有一个以前从未留意过的细节。原文中“显露”(appear)这个动词在希腊文里是被动语态(对于阅读这篇文章的语法爱好者来说,它是一个被动的不定式)。 当我们读到“我们都必须显露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时,大多数人理解为——我们必须站在祂面前,按着约定的时间接受祂的审判,这是我们无法逃避的会见。这也是《新钦定本圣经》(NKJV)翻译的方式。 然而,这个动词的被动语态在希腊文中有不同的含义。我查阅了几本希腊文词典(字典),发现这个被动语态表示“被揭示”或“被显明”的意思。有一本词典甚至解释说,它的意思是“被光照亮”。 这并不仅仅意味着信徒有一个必须履行的“会见”;也不仅仅表示我们必须出现在祂面前、无法逃避。那将是一个我们被显明的时刻——我们要面对一个问题:我们怎样使用了主赐给我们的生命,为祂而活? 在《启示录》第1章中,约翰看见主的异象,并描述了他所见的情景。其中一个描写是:主的眼睛如同火焰。在整本《启示录》中,耶稣被描绘为那位审判万人的审判者。《约翰福音》5章22节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这其中也包括基督在祂审判台前审判所有信徒的行为。祂那如火焰的眼目将显明一切。 因此,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章10中使用这个动词就十分合理了。若一切都不被显明,我们又怎能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得赏赐呢?我们的善行将被显明,我们的恶行也将被显明。基督那如火焰的眼目必将一切照亮。 也许我们在翻译这节经文时,应该采取一种更“直译”的方式:“我们都必须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被显明。” 继续用“会见”的比喻来说明——我们通常引用这节经文时,说“我们必须显露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这听起来好像只是说我们必须出席这个会见。但如果按照被动语态来理解——“我们必须被显明”,那情形就不同了。就像一个学生不仅要按约定去见教授,还必须在见面时接受试。在那次口试中,他的知识会被显明出来,而那次考核将决定他在这门课程中所得的成绩。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激励!如果主是完全公义的审判者,那么在那一天,祂必定要显明我们的思想、行为与动机——这是必然的。愿我们祈求主,使我们成为那种在祂显明一切的日子里,能荣耀祂的人。
大多数福音派都熟悉《哥林多后书》5章21节。这节经文说,基督为我们被“成为有罪的”,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对这节经文最常见的理解是:当一个人相信耶稣时,他所有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而基督的义则归给他。信徒之所以在神面前被看为完全公义,是因为他领受了基督的义。 几年前,一位博士生给我发了封邮件,询问我是否愿意阅读他的论文。他的论文主题是《哥林多后书》5章21节,他为那种普遍的解释辩护。这促使我更加仔细地审视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我并不打算在此讨论那种传统的解释,而是想提出另一种理解这节经文的方式。这或许会挑战一些读者,去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节经文。 对《哥林多后书》5章21节的一般理解是传福音式的——人们认为这节经文描述的是人在信主那一刻所发生的事。但是,当我仔细查看上下文时,我发现保罗其实是在对信徒说,告诉他们该如何生活。换句话说,这段经文的语境讲的是成圣,而不是最初的永恒救赎。所以,传统的解释似乎与上下文不太吻合。 在《哥林多后书》5章21节的前后,基督徒生活的主题都非常明显。在5章9至10节中,保罗说,他在当前的事奉中立志要讨主喜悦,因为他也会出现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他确实谈到基督的死,但并不是从永恒救恩的角度来说的。保罗指出,基督的死教会我们该如何生活(5:14-15)。而这样的生活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基督里,有了一个新造的人(5:17)。 我认为在14至15节中关于基督之死的讨论非常重要。如果14至15节提到的基督之死是用来说明基督徒的生活,那么,为什么我们会自动假设它是在描述人信主那一刻在地位上所发生的事情呢? 在5章21节之后,保罗继续谈到过义生活的主题。他鼓励哥林多的信徒回应他的教导和榜样,然后又描述了他自己和同工们是如何努力行走在信仰之路上的(6:1-10)。 那么,5章21节中的“义”这个词,是否指信徒在信主那一刻所领受的基督完美的义呢?这个词在《哥林多后书》中另外出现了六次(3:9;6:7, 14;9:9, 10;11:15),而每一次都与信徒在生活中活出义有关。 因此,我在想,我们是否应该重新思考5章21节的主题——它会不会其实是在讲基督徒的生活?在《罗马书》6章10至12节中,保罗说基督向罪的权势死了,而信徒也向罪死了,并且应当把这看作真实的属灵状态。这样,信徒不再需要作罪的奴仆,而是可以活出义的生活。 那5章21节是否也在表达同样的意思呢?在十字架上,基督担当了世人的罪,为信祂的人打破了罪的权势。那些信靠祂的人,如今就能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这里的希腊词“成为”用法灵活,含义广泛,也可以带出“产生”的意思。 结合“义”这个词在《哥林多后书》中的用法,以及第5章的语境,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5章21节讲的是信徒为什么能活出义的生活。我认为,这样的理解比传统的对保罗这段内容的诠释更有说服力。我不确定我的看法是否能说服别人,但我希望至少能让一些人愿意从这个角度重新思考这节经文。
你还记得你什么时候意识到圣诞老人不会来了吗?你有没有想过圣诞老人可能是一个基督的象征?我认为圣诞老人的那首歌如果把圣诞老人的名字换成主的名字,其实是很好的神学表达:“你最好警醒,因为主耶稣基督要来了。”祂确实要来,并且祂带着祂的奖赏一同而来。 但你我会是忠心的吗? 这正是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1-11中的重点:你最好警醒——主很快就要来了! 被提(帖前4:13-18)是一个伟大的应许。但如果一个人不确定自己的永恒归宿,那么相信被提并不能带来安慰。 帖撒罗尼迦前书5:1-11呼吁信徒因着主即将再来而过一个合宜的生活。就像帖前4:13-18一样,这段经文是写给那些知道自己在永恒中有保障的信徒。 保罗说主耶稣要“像夜间的贼一样”来到(帖前5:2)。是主自己最先教导这点的(参见太24:40-44)。也参见彼后3:10。 保罗说:“忽然间毁灭要临到他们(指不信者),如同产难临到怀孕的妇人一样”(帖前5:3)。这“忽然的毁灭”就是那七年的大灾难。主的国度将在这七年的“产难”之后诞生。 保罗对比了不信者——“他们决不能逃脱”(帖前5:3)——与信徒,后者将逃避大灾难(帖前5:9-10)。 基督徒不应该对主的日子的来临感到措手不及(帖前5:4)。保罗在这里发出警告:信徒是有可能被突然临到的日子所打个措手不及的。 那些措手不及的信徒,在耶稣许多比喻中被描述出来,比如四种土壤的比喻(路8:11-15)、十锭银子的比喻(路19:11-26)、按才干分银子的比喻(太25:14-30)以及忠仆与恶仆的比喻(太24:45-51)。 要保持警醒,我们需要处在一个属灵家庭中,这个家庭应当在为主的快来作好健全的预备 在帖前5:6、7、10节中,“睡觉”这个词用的是希腊文 katheudō,与13、15节中的 koimaō 不同。Koimaō 指的是信徒的肉体死亡,而 katheudō 在5:6-10中则指道德上的沉睡、属灵上的麻木。 信徒并不会自动就预备好迎接主的再来。 要预备好,我们必须保持警醒。 不警醒的信徒在主的日子来临时,就像夜间的贼临到熟睡而毫无防备的人一样。 贼会偷走那个沉睡之人珍贵的东西。 若在主再来时,一个信徒在属灵上沉睡,他就会错过一些宝贵的东西。 “警醒”这个动词在希腊文中是 grēgoreō,这个词在与主快要再来有关的语境中被多次使用。例如太24:42-43和25:13(橄榄山讲论中的经文)都强调要因主的快来而保持警醒。 这个词也出现在帖前5:6下半节和10节,虽然新《新钦定本》(NKJV)在第10节中将其翻译为“清醒”。 在属灵上沉睡(不警醒)的信徒尚未为被提作好准备。他们不是“Gregory”(谐音 grēgoreō)式的基督徒。 他们仍会被提。他们会与主同活直到永远(第10节)。但他们并没有预备好,在被提之后,在基督的审判台(Bema)前迎见主耶稣。 在第8节中提到了“信、望、爱”这三重美德。 “信”和“爱”组成属灵的护心镜。可以参考雅2:15-16和约一3:17:“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悯的心,神的爱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得救的盼望”就是确信我们很快将从这邪恶的世代中被拯救出来,借着被提逃避即将来临的大灾难。 这里提到的“得救”并不是指脱离永远的定罪,而是指通过被提脱离大灾难的拯救。 保罗在帖前5:1-11中并没有详细说明警醒的信徒会得到什么、不警醒的信徒会错过什么。但他在本书的其他章节以及其他书信中说明了这些,新约的其他作者也有提及。可参考以下经文:太24:45-51;路19:16-26;林前9:24-27;林后5:9-10;帖前3:13;5:23;提后2:12;4:6-8;启2:26;3:21。 耶稣为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即警醒)还是睡着,都与祂同活”(5:10)。这是赞·霍奇斯(Zane Hodges)最喜欢的经文之一。 雅各说:“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雅5:9)。约翰说:“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的时候,在祂面前也不至于惭愧”(约一2:28)。 虽然所有信徒都会被提——即使是不警醒的信徒——但我们仍应当有强烈的动力保持警醒,因为我们渴望得到祂的认可(林前9:27)、祂的称赞(路19:17),并且希望有更大的能力来服事祂。 […]
Welcome to the Grace in Focus podcast. Bob Wilkin and Ken Yates are answering another question related to forgiveness. Will God judge us for sins...
I just finished working through suggestions by Philippe Sterling, Ken Yates, and Geoff Stevens on my commentary on Genesis for the upcoming Grac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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